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服务承诺
为切实贯彻落实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沈阳机场 各驻场单位,本着持续提升改进机场整体服务水平的原则,结合旅客、货主的实际需求,参照 国家以及民航相关法律和规定,共同制定《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服务承诺》。
本承诺共包括13个部分,涉及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、沈阳桃仙机场海关、沈阳边防 检查站、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机场办事处、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、中国南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、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、沈阳市交通局浑南分局桃仙机场 客运管理所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贵宾分公司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餐饮分公司、辽 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商贸分公司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客运换乘分公司及沈阳空港物流 有限公司等共13个单位,共做出112条服务承诺。
